你司《关于福鼎市粮食加工和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基础设备建造项目可行性研讨陈述要求批复的陈述》(鼎农垦司〔2024〕33号)文悉。依据市自然资源局等部分定见,经研讨,赞同你司提交的《福鼎市粮食加工和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基础设备建造项目可行性研讨陈述》,现详细批复如下: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681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29.38平方米,首要建造内容为:1.粮食加工出产中心,拟建一条日产150吨大米加工出产线及其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3818.87平方米;2.农产品仓储冷链中心,拟建1#冷库和2#冷库,冷库总建筑面积19110.51平方米。详细建造内容详见出资预算表。
项目总出资预算19608.44万元,其间建安工程费15184.88万元,建造资金由建筑设计企业自筹及请求专项债处理。
1.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在建造过程中要履行保护社会安稳作业预案,履行各项维稳应对办法,切实做好社会安稳作业。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有必要招标的工程建造项目规则》(国家展开变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作业的告诉》(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履行,请严厉依据相关要求依法展开项目招标作业。
3.建造单位应依照相关节能标准、标准建造,选用节能技能、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办理,逐渐的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5.工程建造应严厉依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招标制和合同办理制的要求履行。
6.请据此批复抓住深化其他相关前期作业,争夺项目尽早开工建造。项目建造期间要加强办理,履行征地拆迁相应方针,严厉履行建造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自发布之日起核算(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项目在批复有用期内未开工建造也未请求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请求但未获同意,本批复文件主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