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主力资金净流出759.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83.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43.55万元。
: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产出售给深圳市旭晖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和苏州捷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价格为1,175万元,预计影响企业本期净利润约426.9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9.72万元,占总成交额1.62%;游资资金净流出2483.83万元,占总成交额5.29%;散户资金净流入3243.55万元,占总成交额6.9%。
: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产(原用来生产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的设备)进行处置,预计影响企业本期净利润约426.9万元,最终处置损益金额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资产分别出售给深圳市旭晖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和苏州捷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价格为1,175万元(含税)。
本次处置闲置资产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公司12个月累计处置资产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处置资产成交金额共计2,213.31万元(含税)。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形。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首付30%的定金,收到盖章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乙方收到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运输交货及安装地点:设备由甲方到乙方春兴厂内现场提货,乙方安排专人协助甲方将机台装上车,运送过程中责任由甲方负责。
权利、义务:乙方保证对设备拥有处置权,及时交付设备;甲方应依法履行支付设备价款的义务,在未付清所有价款前,乙方对设备拥有所有权。
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汇出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预付10%;乙方收到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运输交货及安装地点:设备由甲方到乙方春兴厂内现场提货,乙方安排专人协助甲方将机台装上车,运送过程中责任由甲方负责。
权利、义务:乙方保证对设备拥有处置权,及时交付设备;甲方应依法履行支付设备价款的义务,在未付清所有价款前,乙方对设备拥有所有权。
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汇出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通信系统设备、汽车零部件等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已将消费电子业务进行了剥离。
本次出售的闲置资产原系用来生产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出售闲置资产预计影响企业本期净利润约426.9万元,最终处置损益金额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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